📍 全国 [切换城市]
会员中心 入住商家
👥 会员📰 新闻📝 免费发布
首页哈尔滨注册公司

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

🕐 2026-06-26 02:17 发布📂 注册公司📍 哈尔滨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206602522
⚠️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均有骗子嫌疑,请谨慎对待。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确认收入时间

留言时间:2021-09-0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是什么?如果是按照约定的交房时间确认的话,交房延期怎么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规定:

九、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可见,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前提。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哈尔滨百家网提醒:【万顺财税(商家会员)】在【哈尔滨 - 注册公司】分类下发布《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相关信息,信息请自行核查真实性;在哈尔滨 - 注册公司分类下与该万顺财税(商家会员)私下交易请谨慎。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谢谢!
下一篇: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您可能感兴趣
发布者信息
万顺财税
万顺财税企业
🕐 注册时间:2022-04-28
👤 联系人:张
查看TA的主页 ›
📞 13011927192
信息分类
📞 拨打电话